軟件產品登記測試報告問題解答(FAQ)

登記測試報告問題解答(FAQ)


Q:《軟件產品登記測試報告》可適用于哪些業務的辦理和申報?

A:軟件產品通過登記測試后獲得的《軟件產品登記測試報告》是辦理“軟件產品評估”和“軟件企業評估”必不可少的評估材料之一,同時也是辦理稅收優惠備案材料之一。


Q:申請軟件產品登記測試需提交什么材料?

A:1)文檔部分:安裝說明、使用指南和所有功能的具體操作說明等方內容;《軟件測試委托申請表》1份。

2) 程序部分:軟件安裝介質——提供軟件產品的可執行程序;軟件運行時必需的相應數據(如代碼表,測試所需的初試記錄等)。


Q:軟件產品登記測試依據的測試標準是什么?

A:軟件產品登記測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 25000.51-2016《系統與軟件工程 系統與軟件質量要求和評價(SQuaRE) 第51部分:就緒 可用軟件產品(RUSP)的質量要求和測試細則》進行。


Q:軟件產品測試報告中的軟件名稱是否需要和軟件著作權保持一致?

A:軟件產品測試報告名稱建議要和軟件著作權名稱、版本號完全一致,有助于后期順利申報稅務備案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Q:《軟件產品登記測試報告》頒發后,如送測單位需查詢/變更《軟件產品登記測試報告》,需要如何申請?

A:送測單位如需要提交《客戶報告查詢/變更申請表》,需填寫相關項目信息、查詢/變更原因。查詢/變更申請審批后,方可發起報告查詢/變更流程,收取相應的查詢/變更費用。


Q:如果軟件還未申請軟件著作權,是否可以先進行軟件產品登記測試?

A:進行軟件產品登記測試和申請軟件著作權沒有先后關系。


Q:進行軟件產品登記測試是否可享受補貼政策?

A:軟件產品登記證書是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